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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無具體操作及監管辦法 野豬獵捕誰監督
2007-11-28 10:59:21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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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1月28日電 記者在某縣采訪時,聽到這樣一則趣聞:某縣獲得野豬獵捕的指標後,當地的派出所找了兩位老獵人幫著上山打野豬。其中一位中途回家取點東西,等他進山後與同伴聯系不上了。而先前一位進山後找了好長時間沒有發現野豬,後來他在樹叢中看到了一團黑呼呼的東西,他以為必是野豬無疑,舉槍便打。等他跑過去一看,被打傷的原來是回家取東西後趕來的同伴。這樣的事情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野豬獵捕存在的安全隱患,這種隱患遠遠不是野豬獵捕實施過程中暴露出的問題全部。

  現在野豬數量增長確實很快,按10%的比例來計算的話,一年獵捕7000頭野豬也在合理的范圍。但在野豬具體的獵捕辦法上,還是有很多質疑的聲音。記者曾詢問過一個邊境縣林業部門,有了獵捕野豬的指標,你們怎麼打野豬呢?『那還能怎麼打呀?扛槍上山打唄!』至於獵捕的具體細節,被詢問人不願透露。後來一位知道一些細節的民警告訴記者,指標有一部分被內部分配掉了。很多人覺得打獵很好玩,也通過種種關系,弄些獵捕指標。當然也有一些指標被送禮了。

  這位民警透露的情況也許是個別地區的現象,我省其他地區獵捕野豬又是怎麼進行的呢?據省林業廳野生動植物保護處淘金處長介紹,我省還沒有就野豬獵捕出臺具體的操作辦法,各地的做法也不相同。『有的是成立專業狩獵隊進行獵捕,有的請有打獵經驗的人去獵捕,還有的由公安部門組織人員獵捕。』淘金處長說,打獵也是件辛苦的事情,不是誰都能去打的,也不是誰拿著槍都能打到的。『一般來說,誰打到野豬就歸誰,獵捕的野豬作為對狩獵者的一種補償。』如果是單位組織的狩獵,獵捕的野豬又歸誰呢?淘金處長認為,應該歸單位所有。對狩獵者來說,野豬畢竟是有一定經濟價值的動物,打得越多,獲利越大。『怎麼能保證狩獵者不超標准獵捕呢?』淘金處長說:『相關人員還是要辦理一定手續的,但沒有一個本子記錄下來。再說打獵這樣的活動監督起來也有難度。將來應該學習外地的經驗,用專業的狩獵隊來進行獵捕。』

責任編輯:呂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