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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三問題成瓶頸
2007-12-06 10:12:00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邢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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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6日電 5日,記者從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了解到,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保障金不到位、社會關系出面說情三個難題,成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瓶頸。

  未簽勞動合同,是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一個難題。本報《討工錢被打得頭破血流》報道了27名湖北農民工工資被拖欠,在討薪過程中農民工被打得頭破血流。而拖欠工資問題至今沒有結果。據調查,27名農民工沒有與建築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只是口頭約定,在結賬時,由於沒有勞動合同,建築公司和農民工各執一詞。據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介紹,類似27名農民工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很普遍,佔拖欠工資投訴的70%。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田曉光律師表示,由於沒有書面勞動合同和拖欠工資欠條,即使走入法律程序,農民工也可能會敗訴。

  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不到位,是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另一難題。按照省市有關規定,開發單位在開工辦理施工許可證前,要按照建築面積的3%,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繳納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保障金繳納後,開發單位持交費回執到建設部門窗口辦理施工許可證。當農民工投訴建築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後,開發和建築兩單位簽字後,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依法啟動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將拖欠工資足額發放到每位農民工的手裡。如工程竣工後,建築企業不拖欠農民工工資,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將保障金連同利息全部返還給開發單位。但目前,許多建築工程開工後,一些工地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也沒有繳納保障金,但許多住宅樓、廠房等卻拔地而起,甚至有些工程已投入使用,開發、建築單位卻成了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釘子戶』。

  據勞動保障監察部門介紹,某些開發單位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就開工、該繳納的農民工工資保障金不到位,監察人員依法多次登門監察無結果。為此,某些社會關系登門、打電話說情,到頭來『緩交』或『補交』成了空話,於是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成了上訪、投訴的焦點。據市建委有關部門介紹,經查實沒有取得施工許可證的工程,目前至少有10餘處,周邊市縣成問題高發區,而且這10餘處工程80%都在拖欠農民工工資。

  有關專家認為,整治三個難題,一是要追繳保障金,追繳拖欠農民工工資,各部門應形成合力;二是要杜絕說情風;三是要追責某些部門把關不嚴問題。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