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1日電 巴彥縣來哈打工的董某向記者反映,他在工作時意外受傷,住院4個多月卻一直沒得到處理。
近日,記者在哈市第五醫院見到了董某。由於身體的部分機能還沒有恢復,董某躺在病床上講述了他受傷的經過。他說,7月20日,他受僱一裝飾公司在哈打工。7月25日,他在工地工作時,裝貨的手推車突然從昇降梯的平臺上滑落下來,從側面砸到了董某。董某當場昏迷,被送到醫院後,經過搶救脫離了生命危險,但這次事故卻讓董某失去了一節脊椎骨。
董某的妻子說,她曾經多次找到董某打工的那家裝飾公司,但是該公司負責人表示,因為董某沒有和公司簽訂勞動用工合同,所以公司不負責董某治療的任何費用,而且當初送董某到醫院急救時公司墊付的1萬多元錢也不追究了。在董某住院的幾個月中,帶董某打工的包工頭為董某支付了4萬多元的醫療費。為了給董某治病,家裡已經借了1萬多元的外債,現在已拿不出錢做康復治療了。
據董某的主治大夫講,董某當時來的時候,頸椎外傷,頭皮撕裂。經過手術,切除了一節脊椎,現在已經基本恢復了,剩下的就是康復治療,但是現在患者已經沒有經濟能力繼續治療了。即使恢復得比較好,董某也基本喪失乾重體力活的能力了。
記者隨後聯系到了董某打工的那家裝飾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說,現在公司的負責人和當時負責董某工程的項目經理都在外地,聯系不到。對方表示,董某可到有關部門做工傷鑒定,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黑龍江屹東律師事務所王軍律師認為,根據有關規定,雖然董某未與其打工的單位簽訂勞動用工合同,但有事實上的僱傭關系,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受傷,僱主應承擔應當承擔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