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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啟動中小學生醫保體系意外傷害納入醫保范圍
2007-12-12 09:04:58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陸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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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12日電 哈爾濱市在我省率先啟動中小學生醫保體系,對學生兒童參保繳費給與政府補助。學生兒童的繳費標准為每人每年90元,其中,政府補助60元,家庭每年繳納30元。屬於低保對象的或重度殘疾的學生兒童,政府每人每年補助80元,家庭每年繳納10元。這是記者在11日召開的哈市中小學生醫保啟動儀式上獲悉的。

  記者了解到,此次中小學生醫保的范圍為哈市八區,采取自願參保的原則。凡具有哈市城鎮戶籍的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和年滿18周歲但仍在校的學生(包括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特殊學校就讀的在籍學生),不論患病與否都可以參保,哈市大約有50多萬中小學生參保並從中獲益。

  學生兒童參保後,即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即參保繳費當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8月31日。患病學生兒童可持《醫療保險證》到任何一所哈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醫療費用結算無需現金墊付。參保學生兒童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所發生的醫療費用,需由個人負擔的起付標准和自付部分用現金支付;符合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無需個人現金墊付,由哈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學生在門診發生的1000元以下的醫療費用將按一定比例報銷。

  據透露,學生兒童醫療保險起付標准低,個人負擔比例低。參保學生在三級醫院、二級醫院、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住院的起付標准分別為400元、300元、200元和150元。一個學年度內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3.5萬元。患有特殊疾病的學生兒童,參保後在門診或住院進行惡性腫瘤放化療、尿毒癥血液透析、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系統性紅斑狼瘡治療的,統籌基金再支付最高不超過2.5萬元,即患有特殊疾病的學生兒童,一個學年度內住院和特殊疾病門診治療統籌基金累計最高支付6萬元。無論幾級醫院,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費用,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負擔30%。

  此外,醫保還把學生的意外傷害發生的醫療費用納入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據悉,此次中小學生醫保工作將在12月底完成。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