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3日電 10月起實施的二套房貸新政,一直是冰城百姓關注的話題。12日,央行再次發布通知明確新政相關細則,其中最主要的一點是,明確了第二套房貸的認定將統一以家庭為單位。記者當天采訪哈埠各大銀行了解到,由於各行目前執行的標准不盡一致,且新政細則更為嚴格,因此,各行都在為重新調整政策做准備。
統一標准中小銀行面臨調整
據了解,根據央行9月出臺的房貸新政,對於已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再次申請貸款購房的,銀行將執行至少四成的貸款首付,貸款利率也要在基准利率基礎上上浮至少10%。但在央行細則出臺前,各銀行對二套房貸的認定標准不一,其中工、農、中、建四大銀行,以及招商銀行哈爾濱分行執行的是以家庭為單位,而光大、交行等執行的是以個人為單位,即夫妻雙方以各自名義申請房貸,均可享受首套房貸優惠政策。比較而言,後者政策相對寬松。
對於新政細則,光大銀行個金部負責人鞠經理表示,雖然目前還未正式接到相關文件,但肯定要根據新政策進行調整。
公積金貸款不再有『優待』
新政細則中另一個引人關注的提法是,公積金貸款也將納入新政約束范圍。
建行黑龍江分行個人住房貸款中心劉經理昨天表示,細則實施後,此前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市民再向商業銀行申請房貸,將不再享受首套房貸包括2至3成首付、利率下浮15%等在內的優惠。他認為,由於細則政策更明確也更嚴格,堵住了現行政策中的一些可鑽的漏洞,必然會影響到一部分人群的貸款購房需求,特別是對炒房起到一定抑制作用。業內人士稱,『第二套房以家庭為單位』標准在哈執行,對於大多數貸款人的影響不大。哈市貸款炒房的現象並不普遍,大部分人貸款都是為了購房自用。
首套貸款還清再貸可能沒優惠
據了解,目前在哈各銀行對已貸款購首套住房但已還清貸款的,如再次申請貸款大都視為首套房,給予優惠利率和首付政策。與此不同的是,央行在針對『新則』的解讀中明確,除首套房面積不達標的人群外,對於已貸款購買首套自住房並有貸款記錄,不論其貸款是否還清,再次向商業銀行申請購買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貸款的,均按照第二套房貸政策執行。對此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有關人士認為,這樣的界定應該更符合央行的初衷,這也意味著各銀行都將對現有政策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