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6日電 對於許多困難家庭來說,權益受到損害時求助無門,打官司所需要的時間、資金等投入更是無法承受之重,而法律援助,為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提供了一個方便而公平的途徑。
2007年,黑龍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成立10周年,為了解其10年來的運轉情況,記者向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有關負責人了解情況,走近受援人與援助律師,深深地感受到,法律援助是弱勢群體陷入困境時的希望之火,它能讓無力者有力,讓悲觀者前行……
為老年人維權橕起一片天
2005年4月13日,哈爾濱市動力區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一位特殊的當事人———嚴世華老人。78歲的他患有腦血栓後遺癥、老年癡呆癥,語言表達吃力,行動不能自理。
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費了好大勁纔聽懂老人的陳述:2004年老人因病被妻子拋棄,後暫住女兒家,但老人心裡總有氣,想到法院起訴他的妻子,而子女勸他息事寧人,為防止老人去起訴,將他反鎖在家中。2005年4月13日,老人趁女兒外出辦事忘了鎖門之機偷偷溜去了法院,但由於缺乏相關證件,沒有立上案,後在一位好心的出租車司機的幫助下來到了動力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針對老人的問題耐心地給予了解答,並於下班時通知了老人家屬來接老人。老人的子女來到法律援助中心,因不滿老人到法院告狀一事與之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最後竟扔下老人揚長而去。工作人員多次與家屬電話聯系,但誰也不願接老人回去。工作人員一面安撫老人,一面耐心地做家屬的工作,並把情況向局領導做了匯報。他們一起通過電話苦口婆心地勸說老人的家屬,對其曉之以理,到了晚上8點,事情終於有了轉機,家屬們返回了法律援助中心,局領導對家屬進行了說服教育,同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員還把老人反映的問題向家屬做了細致的說明,並告知老人應該享有的權利和他們應盡的義務,同時也鼓勵老人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他需要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機構一定會上門服務。子女們終於理解了老人,把老人接回了家,並表示:『今後一定會好好地對待老人。』
援助律師介紹說,老年人是一類特殊的弱勢群體,他們的權益經常受到侵害。針對此種情況,哈爾濱市法律援助中心與市老齡委維權處、市老年人救助中心互相配合,多次開展老年人法律諮詢活動,並為老年人優先提供法律援助,讓老年人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為老年人維權橕起一片天。
為奶農討回奶款挽回損失
2005年1月,道裡區法律援助中心受區領導的指派,接受了太平鎮231戶奶農和新農鎮82戶奶農因哈爾濱寶源鮮奶收購有限公司和哈爾濱綠樂爾乳業科技有限公司拖欠他們鮮奶款的法律援助申請,指派律師對他們進行法律援助。現這313戶奶農的法律援助案件均已勝訴,為奶農挽回損失一百餘萬元。
2004年7月至9月期間,道裡區太平鎮、新農鎮李樹文等313戶奶農通過哈爾濱寶源鮮奶收購公司為哈爾濱綠樂爾乳業科技公司送鮮奶,但該公司拒不履行給付奶款義務。
由於奶農們在申請法律援助時只能提供幾份沒有被告蓋章的對賬單和幾張被告給其開戶的銀行存折,因此,證明二被告拖欠他們奶款的證據嚴重不足。援助律師首先找到了寶源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向他們擺事實、講道理,使他們在對帳單上加蓋了公司公章,又對第一被告綠樂爾公司的情況進行了深入細致的調查了解,從而掌握了對原告有利的相關證據。同時,援助律師又耐心細致地對每一位奶農的身份和具體的欠款數額進行核對,並分別給313戶奶農每一位均准備了一份包括起訴狀在內的立案材料後,將這起案件起訴到道裡區人民法院。
援助律師又積極尋找線索,查實了被告綠樂爾公司的一處價值100餘萬元的財產,並及時申請法院采取了財產保全措施,為本案勝訴後的執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為死亡民工討說法
2005年9月15日上午10時左右,哈爾濱市道裡區群力開發區變興路一處正在私建的民宅突然發生坍塌,造成3名分別來自雙城、蘭西和山東昌樂的農民工當場被砸身亡。
事故發生後的第二天下午,援助律師冒雨來到群力鄉約見了農民工家屬,向他們講解了法律援助制度及人身損害賠償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賠償標准,取得了農民工家屬的信任並當場辦理了法律援助申請及委托代理手續。接受委托後,援助律師積極做房主妻子的思想工作,講明房主在這起事件中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及後果,經過多次交涉,終於做通了房主家屬的工作,房主於2005年9月30日交納了24.5萬元的賠償款並在道裡區公證處辦理了暫存手續。國慶長假後,房主家屬突然改變主意,拒絕在援助律師草擬好的賠償協議上簽字,導致死亡農民工的家屬無法領取賠償款。在多次協商無效的情況下,援助律師又代理三位農民工家屬向道裡區法院提起了民事賠償訴訟。道裡區人民法院在緩交原告案件受理費的情況下立案,並對此案件優先給予審理。經過法院辦案人和援助律師的共同努力,最後終於使原、被告達成了庭外和解協議,每位農民工家屬均得到了7-8萬元的賠償款。這些賠償款幫家屬們渡過了難關,也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
法律對弱者不設門檻
市法律援助中心洪主任介紹說,『很多時候,法律武器的昂貴和稀缺令許多弱者望而卻步。如何讓無力者有力、讓悲觀者前行是法律援助的首要任務。』心理學的研究表明,弱勢群體遇到困境後不能解決,就可能影響到整個社會的穩定,因此,法律援助對他們來說非常必要。
援助律師劉榮俊說,之所以強調法律援助,是因為法律援助是最基本的制度性安排,是弱勢群體所應獲得的最低限度的幫助。對弱者的法律援助,不僅是出於人道主義和慈善的角度,也是維護社會穩定和司法公正的必然要求。一個具有良好秩序的國家,每一個公民都應享有獲得法律信息和司法人員意見和服務的平等權利。法律援助作為國家對法制平等的承諾,是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原則的制度化闡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