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17日電 16日,哈爾濱市民陳女士乘坐一輛公交車,手裡拎了一個三角兜,裡面裝了6件小孩穿的羽絨服,乘務員向陳女士收取了兩份錢,對此,陳女士表示不解。
據陳女士介紹,16日上午她手拎一個三角兜,裡面裝了6件小孩穿的羽絨服,乘上了一輛341路車。上車之後,乘務員說是陳女士的兜兒太佔地方,要收取兩份錢。當時車上人很多,陳女士也沒有說什麼。到了終點站康安路,陳女士將情況反映到了341路調度室,調度室負責人經過查看,發現陳女士的包並沒有『超標』,於是,把2元錢還給了陳女士。陳女士表示不理解,是不是不找調度室,錢就要不回來了。
記者從交通部門了解到,根據相關規定,乘客在乘公交車時,隨身攜帶的物品不能超過0.12平方米,如果超過佔地米數,乘客應主動多交納一份錢。如有乘務員亂收乘客的費用,乘客可記下車牌號,撥打公交車投訴電話84516253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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