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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門將與公安工商聯手查處『十天制』本科學歷
2007-12-20 15:19:45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薛宏莉 呂曉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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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2月20日電 媒體近日刊發了《揭秘『十天制』本科學歷騙局》一文後,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18日,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10天就能拿到畢業證屬於賣假證的違法行為,他們近期將與工商管理部門、公安機關配合,對這幾家外地民辦學校在哈招生點進行檢查。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學校可以跨省招生,不受招生所在地的限制。但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具有民辦學校辦學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二是具有招生廣告備案(由原審批機關備案的招生廣告和簡章)。

  據介紹,目前我國接受正規高等教育的途徑只有三種:一是普通高考,學制三年至四年;二是成人高考,學制兩年至三年;三是自學考試,屬於單科結業,估計需要三年左右。10天時間根本無法讓學生接受完高等教育,因此,外地民辦學校10天就能讓學生拿到畢業證的行為屬於賣假證的違法行為。

  對這些賣假證的違法行為如何處理?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7月省人大出臺《黑龍江省民辦教育促進條例》,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第五十三條規定:社會組織和個人擅自辦民辦學校,由縣級以上教育、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按照下列規定處理:依法達到辦學條件的,責令補辦手續;逾期仍達不到辦學條件的,責令停止辦學,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當事人妨礙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我省出臺的《關於加強民辦學校規范管理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意見》中規定,公安部門要會同教育、民政等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非法辦學機構和非法中介,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哈市出現外地民辦學校非法招生的行為,省教育廳將會同工商管理部門和公安機關共同對其查處,沒收其非法所得,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責任編輯:強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