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0日電 一市民路上偶遇老鄉,不想開玩笑舉動過大,將路邊一行人嚇得心髒病復發,雖說並無惡意,但該市民還是為自己的莽撞行為賠償了千餘元的醫藥費。
今年6月,家住哈市道裡區大民興街的於某到附近菜市場買菜,這時她看見熟識的老鄉朱某在前面行走,便從朱某的身後跑過去,將她隨身攜帶的塑料袋搶走。因動作過大,於某不小心還刮到了路邊行人曹某的衣服,朱某和曹某都被嚇了一跳。就在朱某和於某嘻笑並取笑曹某時,50多歲的曹某臉色煞白,捂住胸部坐到了地上。
幾天後,曹某的家人找到了於某,稱曹某心髒病復發已住院治療4天,並希望雙方就2000元的醫療費達成和解。於某則認為,自己跟曹某並不相識,不同意賠償,無奈曹某的家人將於某告上法庭。
道裡區法院審理認為,於某的行為雖與曹某的病情無直接因果關系,但對曹某的病發有一定的誘發因素,故於某對曹某的損害結果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日前,法院判決,於某承擔醫藥費1200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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