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21日電 『高價收人民幣,80版1元錢2元收,90版1元錢1元5收……』在哈爾濱市某過街天橋上,一人擺攤高價收購人民幣,發行年代越久遠的,價格越高。
19日,記者在南崗區中山路沃爾瑪超市門前的過街天橋上看到,一名男子將1972年版到2005年版、不同面值的人民幣版樣鋪在地上,招攬生意。記者詢問得知,該男子所收的人民幣根據年代不同,價錢也不同。例如1972年版的1元錢,以3元收購;1980年版的1元錢,以2元收購。男子自稱非常喜歡收藏人民幣,但要求回收的人民幣一定是全新的。
回收人民幣的行為是否合法呢?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發行處貨幣管理科孟憲文告訴記者,根據相關規定,人民幣買賣是許可制,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禁止買賣人民幣。如有違反的,將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執法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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