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18日電 記者17日從哈爾濱市建設部門獲悉,按照國家『關於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的規定,今後集中建設的農民工集體宿捨和專供農民工租用的住房,應適當配備必要的文化、體育活動等設施設備。哈爾濱市相關部門將對農民工的居住安全等情況進行檢查。
據相關人士介紹,按照新規定,今後城市將多渠道為農民工解決居住場所,用工單位被明確為『是改善農民工居住條件的責任主體』。用工單位可以采取無償提供、廉價租賃等方式向農民工提供居住場所,具體方式可在勞動合同中予以約定。農民工自行安排居住場所的,用工單位應當給予一定的住房租金補助,並可在勞動合同中予以明確。農民工集中的開發區和工業園區,應按照集約用地的原則,集中建設農民工集體宿捨,由用工單位承租後向農民工提供,或由農民工直接承租,但不得按商品住房出售或出租。目前,哈爾濱市已建成1萬多平方米的農民公寓,有望在今年投入使用。
此外,為保證農民工居住場所安全、衛生,並考慮農民工的居住需要和生活成本,市建設安全監管部門將嚴格規定,向農民工提供的居住場所應遠離危險源和污染源;工程施工類企業向施工現場農民工提供的宿捨,應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准有關規定;集中建設的農民工集體宿捨和專供農民工租用的住房,要適當配備必要的文化、體育活動等設施設備。此外,房產管理部門將加強對農民工宿捨和住房使用情況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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