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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病歷騙保險金 花500元『買』來一年刑
2008-01-21 14:20:21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王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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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1月21日電 為獲保險金,牡丹江市東寧縣的朱某花錢偽造醫院病歷,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案發後,朱某被法院以保險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萬元。

  2006年9月8日,朱某來到某保險公司東寧營銷服務部投保,保險金額為1.5萬元。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的等待期內,被保險人發生重大疾病,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如果被保險人在90天等待期之後發生重大疾病,保險公司將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

  去年4月23日,朱某因患小腦角腦膜瘤在哈爾濱醫科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住院至5月出院。因其患病在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等待期內,並不在理賠范圍。為了騙取保險金,朱某花500元找人偽造了在東寧縣人民醫院住院的病歷,後持偽造的病歷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騙取保險金1.5萬元。

  同年9月,東寧營銷服務部接到舉報稱,朱某偽造病歷騙取保險金,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在證據面前,朱某對偽造病歷騙取保險金一事供認不諱。

  近日,經東寧縣人民法院審理,朱某以非法佔有保險金為目的,故意隱瞞真相,騙取保險金,數額較大,其行為侵犯了國家的保險制度和保險公司的財產所有權,已構成保險詐騙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處朱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萬元。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