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月24日電 法官判案質量高低關系當事人切身利益,影響到法律在社會中的公信度。綏芬河市法院的法官在案件審判中,審判質量得到提昇,法院的公信度得到了社會各界好評,這其中關鍵的一條就是法院實行案件質量審監制度。
有關學者說,目前信任危機是社會最大的危機。如果法院在社會中的信任度得不到認可,就會造成人們對司法信任的危機,這種危機的後果將影響到社會的穩定。綏芬河市法院領導深知法官判案質量重要性,加強案件質量把關,提高案件質量成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市法院審監庭是提高案件質量的『把關人』。審監庭對各審判業務庭、16名審判員建立辦案質量檔案,實行『一庭一檔』和『一人一檔』制度,嚴格按照《綏芬河法院案件質量評查辦法》的有關規定,細化分解,確立具體、明確的考評指標,使立案、送達、保全、調解、庭審、執行、歸檔等各個環節,在時限、質量等方面都有規范標准,保證了評查程序的嚴密性和評查結論的公正性。通過對案件質量的評查,即評劣,又評優,並分析原因,提出對策,不斷引導法官提高審判水平,從而保證了案件審判質量的不斷提高。2007年,市法院審理1000餘起案件,審判質量之高得到上級法院與社會各界的好評。
責任編輯:宋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