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日電 (記者 印蕾 ) 記者從哈爾濱市物價局獲悉,哈爾濱市物價局2日下發『關於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施臨時價格乾預措施工作的通知』,根據該通知,實行臨時價格乾預措施期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調價備案名單的經營者應當在調價後24小時內由專人報送市、縣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一次調高價格4%以上的;10日內連續調高價格累計6%以上的;30日內連續調高價格累計10%以上的。
據了解,實施調價備案的商品及服務范圍包括大米、面粉、掛面、方便面;食用植物油(大豆油、調和油);豬肉及其制品;雞蛋;牛奶;其它重要商品及服務。
實行調價備案的具體企業名單(第一批)包括,批發企業:哈爾濱市香坊糧庫金谷糧食批發市場;哈爾濱哈達果菜批發市場;零售企業:市區(不含阿城、呼蘭):新一百超市、遠大好百客超市、沃爾瑪超市、家樂福超市、通鄉商場、中央商場超市、好又多超市;阿城區:慶客隆超市、滿客隆超市;呼蘭區:家幸超市;雙城市:龍昇購物中心、永富副食品超市;五常市:華聯超市陽光店、滿客隆超市;賓縣:百姓超市、賓縣五金百貨大樓超市;尚志市:諾威超市、佳思特平價超市、新合作延邊國貿超市、隆豐集貿大廈;延壽縣:全家福超市、延壽集貿市場、益民商行、北方商店、站前商店;方正縣:金盛元超市;巴彥縣:小而全超市、隆源超市;木蘭縣:小而全超市、福源超市;通河縣:通河縣長發超市;依蘭縣:上海華聯超市依蘭分公司、瑞立超級市場。
通知還要求,市、縣價格主管部門受理經營者調價備案後,認為調價理由不充分或調價幅度過高的,要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告知,並責令經營者恢復原價或者降低調價幅度。逾期未告知的,視為對經營者調價無異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