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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加班如何計酬?6—8日工資三倍 9—12日兩倍
2008-02-04 09:46:11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薛宏莉 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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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2月4日電 新年臨近,春節期間加班工資應如何支付?勞務派遣人員未被派遣期間能不能領到工資等問題成了許多市民關心、諮詢的熱點。3日,哈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工資處的張小平處長做客本報新聞會客廳,對這些問題進行了解答。

  春節加班工資怎麼算

  1393656XXXX:每年春節我們單位的職工都需要輪流加班,請問單位是否需要支付我們三倍工資?

  答:按照今年春節放假安排,從2月6日至12日共放假7天。其中,6日(除夕)、7日(春節)、8日(正月初二)為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工作應按300%支付工資;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為照常公休,11日、12日為2月2日和3日調換的公休日,這四天用人單位安排職工工作應按200%支付工資。

  按200%和300%支付工資都是根據月計薪天數(21.75天),以日工資、小時工資為計算基數進行支付的,即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200%或300%。其中,日工資=月工資÷月計薪天數;小時工資=月工資÷(月計薪天數×8小時)。月工資即為基礎工資,不包括一次性發放的獎金和各種補貼。但對設定的『底薪』在計算加班加點時低於最低工資標准的,按最低工資標准計算。

  非全日制用工報酬15日內結算

  1350360XXXX:我從事的是計時類工作,工資結算期超過多長時間算拖欠?

  答:哈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5.5元/小時。由於非全日制用工一般期限較短,有時甚至是即時支付報酬,因此,可以訂立口頭協議,但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報酬結算周期最長也不得超過15日。

  8976XXXX:我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後,被派往一家企業工作,新年前從企業離職,離職期間我能否獲得工資?

  答: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單位既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關系為勞動關系,所以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和勞動報酬都是由勞務派遣公司承擔。被派遣的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其工資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報酬確定。被派遣的勞動者無工作期間,派遣單位也應按照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報酬,其中哈市新調整的最低工資標准為650元/月。

  1394510XXXX:我從事的是保安工作,一直都是上一天休一天,工資怎麼支付?

  答:更夫、保安、司爐工和長途運輸人員由於工作性質,不能執行每天8小時工作制的規定,其工資按規定采用綜合計算工時辦法。綜合計算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月計薪天數×8小時)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補休不是拒付加班工資理由

  8465XXXX:去年新年我就在單位加班,單位稱可以在新年後讓我補休,但不加倍支付工資,請問是否合理?

  答:按照規定,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其待遇有兩種選擇,一是安排補休,二是支付其不低於基本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在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應支付其不低於基本工資200%的勞動報酬;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一般不安排補休,應支付其不低於工資300%的勞動報酬。

責任編輯: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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