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0日電(記者 朱丹鈺) 哈爾濱市棚戶區改造實施方案日前出臺,哈爾濱市將以棚戶區改造項目為載體,推進經濟適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設,保障住房建設的基本模式。
方案提出,通過實施棚戶區拆遷,由哈爾濱市各區政府按照規定的條件和標准,對符合廉租住房政策條件和經濟適用住房政策條件的被拆遷家庭記性調查摸底和資格審核,按照被拆遷居民需求,確定棚戶區改造具體項目中需要面向被拆遷居民銷售的經濟適用房、配租的廉租住房面積,在項目中予以配建。
方案同時要求,保障住房建設利潤須控制在3%以內,通過公開招標,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社會責任的開發建設單位實施建設。哈爾濱市政府將出資足見哈爾濱市『好民居』建設投資發展總公司,作為哈爾濱市保障住房建設的專門實施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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