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5日電 記者從哈爾濱市政府獲悉,市機動車排氣污染管理辦公室日前與全市34條城區內行駛的公共交通營運單位簽訂了《公共交通營運車尾氣達標排放責任狀》,以督促各營運單位確保營運車輛達標排放,改善哈爾濱市空氣質量。
據介紹,哈爾濱市將進一步加大抽檢力度,增派執法人員上路巡查抽檢,對排放超標的機動車,將責令停止營運、限期治理。同時,加大處罰力度,對未完成限期治理仍上路行駛的車輛,將依法進行處罰。對超過治理期限未完成治理,或不接受治理的車輛,除不予辦理年檢外,將依法按最高限額進行行政處罰。
據悉,哈爾濱市將進一步加大強制報廢力度,一臺車如經多次治理,尾氣排放仍不達標的,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報廢。哈爾濱市還將調動社會群眾、新聞媒體進行社會監督,設立舉報熱線,及時發現和處理超排車輛,並及時對超排車輛和單位進行曝光。哈爾濱市還將加大清潔燃料推廣力度,對營運單位進行技術扶持,通過改造舊機動車、使用清潔燃油,進一步減少排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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