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26日電 為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哈爾濱市接受義務教育,促進義務教育的公平公正,哈爾濱市日前出臺《哈市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就學暫行管理辦法》,並將於3月1日開始實施。
即將實施的《辦法》對如何保障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哈爾濱市享受義務教育進行了進一步具體規范,據規定,凡隨在哈爾濱市務工的父母在哈爾濱市暫住、擬到哈爾濱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借讀的適齡兒童、少年,可由其父母向暫住地所在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借讀申請。申請借讀時,須准備以下材料:居民戶口簿原件;暫居住地公安部門核發的居民暫住證;務工證明;原就讀學校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就學證明。
《辦法》規定,自願到民辦中小學校就學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可按民辦學校入學條件申請到民辦學校就學。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哈爾濱市小學畢業的,可直接昇入對口初中就讀,對口初中容納不下的,由學校所在區、縣(市)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在哈爾濱市就學的,給予建立借讀學籍。
教育部門規定,在已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地區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免收借讀費和雜費;在未實施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地區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按照『一費制』的辦法收取就學費用。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