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4日訊 3日,哈爾濱市正式出臺《哈爾濱市國有企業家屬區供水、供電、供熱和物業分離移交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力爭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區屬國有企業家屬區『三供』分離移交。
據了解,《方案》把『以維修維護為主,改造為輔和技術合理、經濟合算、運行可靠』且不低於哈爾濱市城市基礎設施平均水平作為分離移交工作的基本標准。
本次分離移交范圍——
《方案》確定,哈市市區內(不含呼蘭、阿城區)中央、省屬、市、區屬國有企業承擔的家屬區『三供』社會職能。
接受單位的確定——
為防止出現接收方在取得分離移交費用後『棄管』等短期行為發生,《方案》原則上規定,必須移交國有或國有控股的公益性企業。供水移交至哈市供排水集團,供熱和物業移交至哈市物業供熱集團或工業資產公司所屬的中潤房產經營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供電移交至哈爾濱市電業局。
人員安置——
《方案》規定,經交接雙方協商,原則上關停破產和改制的分離移交企業從業人員與原企業解除勞動關系後,與接收單位簽訂不少於三年的聘用合同;若分離移交企業未進行改制,可實施勞動關系調轉,經濟補償金分段計算並鎖定,調轉前的經濟補償金由分離移交企業承擔。接受聘用標准按房產物業管理定員標准執行,即每萬平方米建築面積0.5人,供熱為0.8人。供水設施管理人員要優先考慮聘用原企業從業人員,定員標准由接收單位按有關標准提出並確定。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