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6日訊 『救死扶傷是我的責任,無論到哪兒,我都無法卸下醫生的擔子,』連續兩屆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市老年醫院院長、股骨頭壞死研究所所長尤全喜這樣對記者說。
尤全喜認為,救人治病是醫生的天職,只要有病人,醫生就應挺身而出。但目前的《執業醫師法》卻限定了醫生的執業地點,醫生下班離開醫院後不能再行醫,即使在途中,如火車上遇到了心跳呼吸驟停、嚴重外傷、難產等情況,也不能施救,因為一旦發生醫療糾紛,醫師將承擔『非法行醫』的法律後果。此外,上級醫院的醫學專家到下級醫院或進社區醫院救治病人等,也都是不合法的。
今年兩會,他將建議《執業醫師法》應在區別不同情況的前提下,限制醫師的執業地點,如遇到重危患者而難以在短時間內獲得醫療救助時,醫師可在執業地點以外進行施救,從而為醫師在緊急情況下在執業地點以外行醫提供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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