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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對今年小學初中招生作出具體安排
2008-03-12 06:26:51 來源:東北網-哈爾濱日報  作者: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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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12日訊 為更好地規范小學、初中招生行為,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市教育局昨天下發《關於做好2008年小學初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對即將開始的小學、初中招生工作作出具體規定。教育部門特別強調,今年將進一步規范民辦學校(含民辦公助學校)的招生行為,學校要執行由學生和家長自願提出申請、填寫登記表、提交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等相應資料和學校審核錄取的方式招生。

  公辦小學7月22日起招生

  據悉,今年,公辦小學新生報名招生時間為7月22日—24日。民辦小學、初中招生報名時間為6月1日—12日,招生錄取時間為6月14日—16日。公辦初中的招生時間為8月11日—13日。全市統一於8月25日公布新生分班名單和教師組合名單,8月27日抽簽確定各班班主任及任課教師。全市所有小學、初中繼續采用『兩先、一抽、不調』的辦法分班。

  體育基點校不得跨區招特長生

  按規定,要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置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學。要嚴格控制初中特長生招生的數量,初中體育、藝術基點校不得跨區招收特長生。特長生只能進行專長技能測試,不得進行其他內容和形式的選拔性考試、測試。小學體育藝術基點校不得通過任何選拔性考試、測試招收新生,不得跨學區招生。

  民辦校違規招生不予建學籍

  市教育局對民辦學校(含民辦公助學校,下同)的招生行為作出了進一步規范,教育部門要求,民辦學校要執行由學生和家長自願提出申請、填寫登記表、提交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書等相應資料和學校審核錄取的方式招生;學校要嚴格按市教育局規定的時間招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杜絕『大班額』;學校刊發招生廣告或學校簡介等宣傳資料時,必須經區、縣(市)教育局初審同意,報市教育局審批後方可發布。

  據悉,教育行政部門將把民辦初中招生情況作為評估民辦學校等級的重要內容。對違規招生的學校,予以通報批評,並對其錄取的新生不予提檔和建立學籍。

  部門聯動清除關系生條子生

  《通知》還對規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作出具體規定,其中要求,學校不得舉辦快、慢班和重點班,不得在省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准外加收任何費用;堅決糾正中小學擅自舉辦實驗班、特長班以及違規收費的做法。中小學原則上不得舉辦學科實驗班。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因教育教學改革確需舉辦實驗班、特長班的,必須經省教育廳批准後方可進行實驗,不得加收費用。

  今年招生期間,各區、縣(市)教育局將與公安、房產、監察等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排除假戶口、關系生、條子生等乾擾。同時,對群眾關注的熱點學校將派專人現場指導。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