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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應出臺摩托車港田車非法營運處罰辦法
2008-03-20 09:57:48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李進勝 劉繼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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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3月20日訊 在哈爾濱市的大街小巷,到處可見非法營運的摩托車、港田車,增加了交通安全隱患。連日來,記者隨交警部門對這一困擾哈爾濱市交通的頑疾進行了調查。

  現有摩托、港田五千餘臺

  據有關部門統計,哈爾濱市現有摩托車、港田車5000餘臺,從2004年至今,除少量公共需求外,沒有再為摩托車、港田車辦牌落戶。目前,路上行駛的有牌證的摩托車、港田車主要有三種情況:2003年應殘聯要求為殘疾人辦理落戶的港田代步車;按照我國車輛管理允許以舊更新的政策,重新更新注冊的摩托車;在哈爾濱市周邊縣(市)登記注冊的摩托車。摩托車、港田車總數在5000臺左右,其中,港田車約佔15%,哈爾濱市戶籍摩托車約佔20%,在周邊縣(市)辦理牌照的約佔65%。

  交通違法引發事故不斷

  摩托車、港田車交通違法情況突出。主要表現為:任何路段都敢闖紅燈;違反分道行駛規定,經常闖入快車道;越雙(單)實線逆行;超員違法營運,兩輪摩托車有時拉兩位乘客,港田車內塞上3、4個人也不成問題;摩托車駕駛人不帶安全頭盔;無牌無證的佔相當大比例;在道路上不服從交警指揮等。據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提供的一組數字表明,2007年全市共發生涉及摩托車、港田車的交通事故233起,佔全年事故總數的12.05%,事故造成死亡51人,佔全市死亡人數的11.75%,受傷285人,佔全市受傷人數的12.86%。而這些車輛一旦發生責任事故,只要有可能就會選擇逃逸。

  另外一個問題就是,非法營運的摩托車、港田車嚴重偷稅漏稅,衝擊了合法的出租客運市場。

  治標不治本根治難

  哈爾濱市公安交警部門非常重視對摩托車、港田車的治理,僅2007年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就開展了20餘次專項整治行動,共扣罰摩托車、港田車5150餘臺(次),拘留78人,罰款65萬餘元。

  為何屢禁不絕,首先是收入較高。在營運旺季,有的摩托車、港田車駕駛員月收入能高達七八千元。

  其次,摩托車、港田車駕駛員許多都是弱勢群體,就業困難。而這一行當對技術和投資要求不高,約束力差,正適應了這部分人的需求,即使政府提供別的就業機會,他們也不願意改行。

  另外,管理不到位也是重要原因。公安交警部門擔負著對摩托車、港田車道路交通違法的打擊任務,但交通違法行為消除後就必須放車,這就出現了『抓了放,放了抓』的現象。治標不治本,使摩托車、港田車的問題得不到徹底解決。

  處罰辦法亟待出臺

  解決摩托車、港田車的問題,必須依靠政府各職能部門的通力協作,開展綜合治理。首先,從政策法規上提供依法治理的依據,將摩的的非法營運行為列入交通客運處罰范疇。其次,嚴格兩種車的銷售渠道,通過提高稅收、限量發照等措施強行限制摩托車、港田車銷量,同時加強對二手車交易市場的控制,嚴禁摩托車、港田車私下二手交易。第三,出臺對摩托車、港田車非法營運處罰辦法,授權有關職能部門沒收、銷毀非法營運交通工具的權力。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