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1日訊 日前,齊齊哈爾市在對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認真清理基礎上,取消了涉及教育、司法、交通、建設等17個部門的2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2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是教育部門的中小學信息技術培訓考務費、省直職工醫療保險手冊收費、基本農田造地費;建設部門的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費、外省承包工程管理費等。收費項目取消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停止征收,並按照規定及時到原核發《收費許可證》的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注銷手續,到原核發收費票據的財政部門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購領變更手續。
據了解,齊齊哈爾市各級財政、物價部門將對取消收費項目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繼續收取或變相收取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有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公布取消的收費項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有權拒絕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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