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5日訊(宏武 豪傑 記者 朱丹鈺) 集賢縣一女子在兩年半的時間裡,利用身邊朋友對她的信任,采取做生意投資入股分紅、押糧抬款、已抵押貸款住宅樓多次轉賣等手段,詐騙14人,涉案金額89萬餘元。近日,31歲的劉某因涉嫌詐騙被集賢縣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7年11月12日,6名被害人來到集賢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報案,稱被集賢縣某公司女職工劉某以做生意投資入股分紅、押糧抬款、辦駕駛證等手段,詐騙金額72萬餘元,劉某住處現已人去屋空。集賢縣公安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圍繞劉某的社會接觸關系,展開了大范圍的調查取證,又陸續發現了多名被害人。與此同時,專案民警相繼輾轉劉某可能藏匿的廣州、浙江、北京等地,對劉某實施抓捕。今年1月25日晚21時許,獲取線索的副局長黃亞輝帶領副隊長朱大成和中隊長王德輝,在北京市順義區警方的配合下將去年11月8日出逃的劉某抓獲。
經查,2005年5月3日和8月15日,劉某以集資入股,每月分紅4500元,一年返本的手段,先後兩次從隋某手中詐騙人民幣18萬元。嘗到『甜頭』的劉某一發不可收拾,至2007年10月末,先後以做生意投資入股分紅、押糧抬款、儲煤抬款、辦駕駛證、普通借款、低價交納互聯網費、已抵押貸款住宅樓多次轉賣、賒欠產品款等手段,實施詐騙作案29起。如遇有人要得緊,她就『拆東牆補西牆』,先給對方一部分錢款,截止案發,仍有14人的89萬1千餘元錢款沒有追回來,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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