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3月26日訊 昨天(25日),記者從哈市有關部門了解到,最新統計顯示,目前哈市市區共有出租房5萬戶左右,去年全年到有關部門辦理房屋出租登記備案的僅為800人,佔全市出租屋總數的1.6%。
記者在市房屋租賃管理中心了解到,哈市2005年9月實施的《哈爾濱市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規定,當事人應當自簽訂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並由出租方交納100元錢的管理費。該中心可以提供標准的合同文本,其中對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都做了明確規定,而有時出租方、承租方私下簽署的合同可能在某些方面不是很清楚,一旦出現問題會導致糾紛。所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後,出租方、承租方的權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證。
采訪中記者獲悉,出租房不辦理登記備案而導致租賃雙方權益難保障的事例屢見不鮮。還有人曾因房屋租賃糾紛鬧到了法院,但由於私下簽署的租賃合同存在問題,同時沒有到有關部門登記備案,結果法院拒絕立案。
據市房屋租賃管理中心管理科的苗全如科長介紹,在主動登記者中,有很多房主是在房客的建議下前來辦理的,這些房客大都來自一些發達城市。其中一名諮詢者是北京來哈做生意的,想在哈市一小區租一住處,由於擔心日後出現糾紛,所以特意攜房主來中心諮詢房屋出租登記事宜。因大多數房屋租賃者沒有履行登記手續,有關部門難以了解房客的信息。
按照有關規定,居民將房屋出租給他人時,出租者和承租者都應該到派出所登記備案。記者從多家派出所獲悉,在日常工作中,主動到派出所來登記的很少,出租房屋的居民大多是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發現或承租者來辦暫住證時纔得知的。
目前,一些南方發達地區在出租屋的管理上已經建立起一套完整的機制,深圳的做法是建立『三區聯動、四位一體、五員捆綁』的出租屋管理協作機制。由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牽頭,建立『三區(社區、警區、安全文明小區)聯動、四位(社區居委會、社區綜治辦、出租屋綜管站、物業管理公司)一體、五員(警員、出租屋管理員、治安巡防員、安全員、計生員)捆綁』的協作配合機制,形成管理合力,共同做好出租屋管理工作。同時,依托出租屋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構建全市統一的人口信息基礎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