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同志:
我妻子在道外區人行道上行走,被樓上掉下來的廣告牌匾砸傷。請問,責任究竟該由誰承擔?林先生
律師解答: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可以要求物業部門和牌匾所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責任編輯:宋巍
編輯同志:
我妻子在道外區人行道上行走,被樓上掉下來的廣告牌匾砸傷。請問,責任究竟該由誰承擔?林先生
律師解答: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可以要求物業部門和牌匾所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