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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現場 |
東北網4月1日訊(記者 高長利) 記者在4月1日召開的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題會議上了解到,我省將堅決落實『讓松花江休養生息』政策,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對充當違法排污企業『保護傘』、造成松花江水體污染的環境犯罪者,一律移送司法機關。
據了解,截至目前,我省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06-2010年)》的116個項目,已有齊齊哈爾市訥河污水處理工程、佳木斯黑龍農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33個項目部分建成投入試運行,佔總項目數的28.4%;哈爾濱市文昌三期、華爾化工有限公司等48個項目正在建設,佔總項目數的41.4%。項目總開工率達到了69.8%。完成投資20.4億元。2008年,我省列入《規劃》的項目將全部開工建設。同時,加大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資金投放力度,全省將安排2.33億元建設城鎮污水處理廠;按國家要求征收污水處理費,城市污水處理費年內平均達到0.8元/噸。
今年,我省繼續將污染減排任務的完成情況納入各地黨委、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對不達標的地方和企業給予嚴肅處理。年底前,將堅決淘汰年產3.4萬噸以下草漿生產裝置、年產1.7萬噸以下化學制漿生產線、排放不達標的年產1萬噸以下以廢紙為原料的紙廠,堅決淘汰高溫蒸煮糊化工藝、低濃度發酵工藝等酒精的落後生產工藝裝置,堅決淘汰年產3萬噸以下味精生產企業。
從今年起,我省將實行行政區界斷面水質考核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省轄城市跨界斷面水質狀況,並將其作為檢驗該區域污染治理效果的重要依據。凡考核斷面長期處於劣五類水質不能好轉的,將依據相關法規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制定嚴於國家標准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排放標准,力爭兩年內使牡丹江、湯旺河、穆棱河等支流和嫩江齊齊哈爾江段水質有所改善,從而促進乾流水質的改善。
『十一五』期間,我省將堅決落實『讓松花江休養生息』政策措施,嚴格環境准入,停止審批向松花江水體排放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物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項目。對未完成污染減排和松花江水污染防治階段性任務、環境影響評價執行率低、違反『三同時』現象嚴重、造成重大特大環境污染事故、環境風險隱患突出的行政區域,實行『區域限批』措施。同時,完善污染治理責任,落實責任追究制度,嚴肅查處嚴重危害群眾健康的環境違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