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日訊 ( 李進勝 記者 雷蕾 ) 記者今天從哈爾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了解到,根據公安部的統一部署,自4月1日至6月30日,全國開展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超速50%以上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據了解,此次高速公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動前,交警部門將對全體參戰交警進行一次包括有關法律法規、路面執勤執法規范、車輛牌證識別、惡劣天氣交通管制、突發事件處置、交通安全宣傳、典型經驗介紹等方面知識的全面培訓。要大力推行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快速處理,並有重點地加強對民警的培訓,同時對高速公路交通標線、限速標志進行全面排查,通報給交通部門和高速公路經營管理企業。針對冰雪災害天氣對高速公路交通設施造成的損毀和影響,會同交通、安監部門聯合開展危險路段排查,建立公路危險路段檔案。
政治行動期間,交警部門將加大對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的管控,嚴格執行24小時勤務制度,充分利用公路監控系統、測速設備、車載攝像、照相設備、巡邏車喊話等現有科技裝備和手段,以及利用收費站發卡計時等方式,擴大管控面。依托收費站、服務區設置客運車輛臨時檢查點,逐車檢查7座以上營運客車。充分利用警用無線查詢終端等技術設備,實現與全國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統、協查通報系統信息的自動關聯比對,有效查緝涉牌涉證違法車輛。對高速公路超速50%以上的,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對達不到高速公路最低限速的,取證處罰後,責令違法車輛駛離高速公路;對有嚴重超員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處罰後,責成駕駛人或車主及時卸客轉運;對在行車道或應急車道(路肩)停放車輛的,以及因故障或緊急情況停車但未設置警告標志的,責令駕駛人按規定設立警告標志標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及時通知清障牽引車輛拖移並依法處罰;對違法超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佔用應急車道(路肩)行駛以及客車在高速公路違法乘客等違法行為,取證後依法處罰;對夜間疲勞駕駛的駕駛人除依法處罰外,責令強制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