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哈爾濱北方森林動物園有關負責人證實,3月25日,動物園工作人員在獅虎館發現了殘缺的人體遺骨。經公安部門初步確認,死者是距動物園約30公裡的平山鎮居民張亞春,其屍體僅剩兩根腿骨和頭骨。
『老虎吃人』事件曾經發生,不止一次地發生。2005年6月28日,一名剛參加完高考的高中畢業生,和幾名同學慶祝畢業,喝了幾杯酒,進入哈爾濱北方森林動物園後,在有3只東北虎活動的2號散放區的廊橋上,爬上高2.1米(距老虎活動區域地面約4.7米)的防護網,並翻越過去,被老虎咬死。另據2007年2月24日《北京晨報》報道,2月22日下午,在昆明圓通山動物園,一名6歲女孩在與老虎合影時,被獸性大發的老虎咬傷,後經搶救無效身亡。
是老虎的食人獸性難改之過,還是管理人員放松了警惕?或者說,是相關管理存在著嚴重的安全隱患?應該說,哈爾濱北方森林動物園的安全保護措施還是有的,據悉,獅虎館散放區周圍有高3.5米的圍欄,圍欄上方還有半米高的電網,電網24小時通電,通常情況下,老虎確實無法從圍欄內出來,也就不會出現『吃人事件』。即便這樣,動物園的管理者也不能『高忱無懮』,更不能給予死者家屬3萬元的賠償打發了事。其實,賠償金額的多少只是一方面問題,造成老虎吃人事件的責任到底該由誰來承擔更為關鍵。據說,昆明的『吃人虎』遭到『終生禁演』的處罰,但未聽說相關人員受罰的報道。不知哈爾濱老虎吃人會否處罰到責任人?就新聞報道來看,哈爾濱北方森林動物園的相關人員似乎沒有『失責』之感與愧疚之意。
管理上的麻痺猛於虎,管理上的弱智猛於虎。很多時候,我們都拿『老虎』作為凶狠的參照物,比如,『××猛於虎』、『伴×如伴虎』;可有的時候我們又自覺不自覺地忘記了老虎的凶狠,不僅如此,更有甚者已對老虎吃人麻木了。筆者不得不擔心地問:有多少『老虎』還張著血盆大口?接二連三的『老虎吃人』事件,提醒著『人與動物的和諧相處』需要進行管理理念上的革新,並且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