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7日訊 家住哈爾濱市道外區正大龍生家園的居民張國安怎麼也沒有想到,樓前原來被規劃建成綠地、廣場和服務配套設施的一大塊三角地,現在卻被重新規劃,要建兩棟分別是25層和26層的高層住宅。
2000年,張國安買下了正大龍生家園6層的一套住宅。他說,當初一方面看好了這裡的交通,最主要的是,居住環境感覺很好,樓周圍都是多層住宅,一點都不擋光,80多歲的老母親身體不好,需要長年曬太陽;另外樓前有一大塊三角形的空地,當時按照對面保障小區的總體規劃,以及正大龍生家園售樓處的沙盤展示,那裡將建綠地、休閑廣場。2001年,空地上建起了綠地和一個休閑廣場,其中有一塊綠地被一物流公司臨時使用,據傳將來清除後修建廣場,同時配建一個三四層的超市。
2007年10月,居民們突然看到了哈爾濱市規劃局的批前公示,公示稱要在此處建造兩棟高層。『隨後休閑廣場被破壞,剛剛建成的人行通道被圍牆攔截,樹木被損壞,居民休閑鍛煉沒了去處。』張國安說。
『這兩個高層建起來,對周圍居民生活的影響將會非常大。不僅沒有了休閑廣場和綠地,更主要的是,給我們的住宅造成嚴重擋光。當時就是衝著這兒的采光好纔買的房。』家住該小區3層的侯先生說。
受到影響的不僅是正大龍生家園居民,其周圍的保障小區、華庭小區、太古街及周邊的一些居民均受到不同程度的采光影響。為此,這些小區的200餘戶居民代表聯名向有關部門反映,強烈要求實行原有規劃,還給他們陽光、綠地和廣場。
近日,記者來到這塊三角地,看到1萬多平方米的土地已被高牆圍擋起來。牆上貼有哈爾濱市規劃局的規劃批前公示,上面標明,此處要建25層和26層的兩棟高層,另有一處商服。
登上牆外的高處,記者看到,高牆圍合區內,還有幾盞路燈,可見其原來是休閑廣場的一部分。牆內已建起了幾處簡易工棚。
兩次聽證高層位置作微調
根據最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有關規定,經依法審定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不得隨意修改。那麼,該地塊規劃的修改是否符合《城鄉規劃法》呢?記者就此采訪了哈爾濱市規劃局規劃用地處有關負責人。
這位負責人稱,這塊地的規劃修改是微調,是適當調整,這是允許的;而且這塊地也不能總那麼空著,新調整的規劃無論從建築密度、容積率、綠地率來講,都是按規劃進行的,都是符合規劃的。
這位負責人還解釋說,道外區這片三角地的原規劃確實是要建綠地、休閑廣場和配套設施。後來,開發部門提出這塊地所處位置是交通要道,不適合建超市等服務設施,提出要建高層住宅區。規劃部門根據他們的申請進行了相應的規劃。規劃公示後,引起了居民的反響。為此,規劃局先後召開了兩次聽證會,聽取了居民代表的意見,結果只是對要建的兩棟高層位置作了一些微調。
而周圍居民對聽證會的結果顯然並不認可。張國安就很納悶:這地塊不適合建超市,難道就適合建高層?很多居民對此也十分不甘心,他們表示要進行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利益驅動見縫插針現象普遍維權路難
在哈爾濱市政府某部門的網站上,記者看到了相當數量的居民投訴擋光問題。
采訪中,一位居民說,屢屢發生的見縫插針建高樓事件,無非出於兩方面的原因,一是由於開發單位一味追求經濟效益,超面積開發建設,二是有關部門監管不嚴,致使本屬於百姓的公共空間建成了建築物。結果受害的無疑是居民。張國安說,高層的建起,讓他們享受陽光的時間大大縮短,這附近幾個小區的七八百戶居民從此沒了休閑場所,讓他們非常難受。他既氣憤又不解地問:小區的綠地、廣場都是必須配套的公共設施,怎麼說沒就沒了呢?
一方面,居民采光權屢屢受到侵犯,另一方面,國家雖出臺了城市住宅日照標准,但對民宅采光權受侵害時如何補償,並無進一步的細則規定。目前各地采光權糾紛賠償大多參考的是1994年《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築間距暫行規定》的規定。當居民采光權被侵害時,投訴到有關部門,通常只拿到幾千甚至幾百元的補償費,實在難以體現『采光權』的價值。
合法?違約?
對此,哈工大建築學院教授劉松茯說,這種事情現在真是太多了,太常見了。這屬於土地用途的改變,既然有有關部門的審批,看起來就合法;但是對於居民來說,確實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而對此,又沒有明確的法律法規約束,居民也真就無可奈何。
黑龍江水運規劃設計院副院長郎濟纔也說,在這類事件中,居民確實成了受害者,被動的一方。真正能夠維護權益在博弈中勝出的還是少數,多數人不得不被迫接受,不情願的接受協調結果。
黑龍江信誠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孟慶昇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建造建築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准,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另外,采光權屬於《物權法》中『相鄰權』的一種。隨著有關補償細則的出臺,關於對『采光權』的投訴將有法可依。。
黑龍江國安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周長喜說:『開發商對於小區的綠地規劃既有明確的宣傳,同時該承諾對樓盤的價格也構成了實際的影響,如果開發商沒有按照預先宣傳的進行實際操作,可視其為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賠償。』
一方面,在開發部門的申請下有關部門對此進行了合法規劃,另一方面,自己的權益確確實實受到了侵害,張國安表示,自己不會認輸,他還要繼續進行行政復議,盡管他不知道最終的結果是什麼,但他要爭取,爭取那片本屬於自己的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