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0日訊 9日,記者從省環保局了解到,到2009年底前,全省省轄城市和縣級市要建成城市污水處理廠,各類經濟開發園區也要努力建成統一的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今年,我省將加快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步伐,全省所有縣級市2009年底前建成集中污水處理設施。逾期未建成的,將對該地實行建設項目『區域限批』措施。提高環境准入門檻,沒有總量指標的項目堅決不批,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規劃要求的項目堅決不批,向松花江水體排放重金屬和持久性有機物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項目堅決不批。
此外,還將實施水質考核制度。省政府要求松花江沿岸各級政府要根據規劃,切實改善跨界斷面水質,凡考核斷面長期處於劣Ⅴ類水質不能好轉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並把重大環境違法案件列入黑名單,對重點企業繼續采取掛牌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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