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11日訊 10日下午,齊齊哈爾市教育局糾風辦主任周立山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欣慰地說:『規定公布10天了,我們每天都在密切關注來自各方的反應,我們得到的反饋是:家長們歡迎,老師也沒意見!』
周立山主任所說的規定是4月1日起實施的《齊齊哈爾市關於嚴懲中小學教育系統亂收費的規定》,這些規定中最敏感的是有關公辦教師一律禁止有償補課和學校收費方面的規定。
周立山毫不避諱地使用了『一刀切』這個詞。他說:『規定中對教師的涉「補」行為堅決「一刀切」!規定教師在校外補課收費、將自己所教學生有償推薦到民辦學校上課、公辦在崗教師在民辦學校兼職教授文化課的將一律禁止,違者在評優、晉級和評定職稱方面「一票否決」,情節嚴重的調離教師崗位,二年內不得聘任到教師崗位。』
『同時,對於學校在執行國家以及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出臺的方針政策時,因傳達落實不認真,措施不得力,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出現教師參與社會亂辦班、亂訂復習資料、亂補課,經查屬實,撤銷校長職務,三年內不得異地安置領導職務。』
據周立山介紹,規定同時強化了對學校行為的約束。其中包括,學校未經省、市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准的,代收代支項目不按規定向學生結算,多收不退的;違反規定在校內舉辦實驗班、提高班、尖子班、重點班,違反規定向社會辦的文化課補習班提供本學校場所的;違反規定利用節假日給學生補課收費等行為之一的,對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兩年內不准評先進,是先進學校的取消榮譽稱號,是規范化學校的予以撤銷。對學校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黨政紀處分。
另外,學校和教師有違反規定私自為學生代訂書刊雜志和教輔資料的;向學生及家長索要、收受禮金、禮物等行為的一律按照上述規定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