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2日訊 一市民網上銀行郵政儲蓄2100元被劃走,追問多個部門沒結果。
存款被『網扣』
據張先生介紹,他於2005年9月21日開辦了活期存折和郵政儲蓄綠卡。為查詢餘額方便他注冊了『中國郵政網關』money.183.com.cn。
去年10月26日,張先生在阿城提款時發現卡上的餘額不對。他查詢發現,賬戶中有9筆『網扣』,共計金額2100元。櫃臺工作人員回答是網上購物劃款。
張先生確信從未進行過網上購物之類的操作,賬戶和密碼只有張先生一人知道。幾經周折後,張先生在哈爾濱市郵政儲匯局查出這2100元是被何時轉走、如何轉走、以及提款人姓名等詳細信息。
『郵政儲蓄』一位負責人告訴張先生,想找回這筆錢只能去報案,因為賬號密碼是由張先生自己保管的,郵政儲蓄無任何責任。張先生想不明白自己存在郵政儲蓄的錢被人盜走,郵政儲蓄怎麼就無責任呢?
到底該誰報案
無奈之下,張先生向阿城區自己居住地派出所報案,得到的答復是必須到開戶行所在地在派出所報案。張先生又來到南崗公安分局榮市派出所,聽完整件事的經過後,民警告知:『你的事沒法立案,錢是存在「郵政儲蓄」的,丟錢「郵政儲蓄」負責報案。』
張先生又諮詢了黑龍江博奧律師事務所王輝律師。王律師認為,該事件中『郵政儲蓄』存在過錯,雖然『郵政儲蓄』稱賬戶和密碼是由張先生保管的,但是郵政儲蓄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是張先生泄露了密碼。
王律師說,依據我國《商業銀行法》第6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侵犯。由於沒有明文規定過錯推定原則或無過錯責任,因而在現行法律中,銀行承擔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是過錯責任原則。
儲戶就該認倒霉嗎
張先生再次找到哈爾濱市郵政儲匯局,這次,『儲匯局』相關領導表示:『你說的網上銀行業務我也不懂,你去起訴吧』。張先生一紙訴狀遞交到南崗區人民法院,但是法院沒有受理,理由是要先有公安機關立案進行刑事偵查,結案後,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張先生茫然了。
網絡銀行方便快捷,越來越被人們所接受。但對於張先生來說,錢丟了,『郵政儲蓄』不賠,公安機關不立案,法院也不管。這是儲戶必須接受的現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