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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數人不滿意停車場管理 市民呼吁盡快立"規矩"
2008-04-22 10:22:25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李偉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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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4月22日訊 21日,生活報『解決停車難,請您提建議』引發諸多市民的廣泛參與。在調查采訪中,市民反響比較強烈的是關於停車場如何規范管理的問題,還有目前一些單位和個人擅自改變停車場功能和用途一事。在城市機動車擁有量日漸增多的今天,市民呼吁政府應盡快出臺新的《哈爾濱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對市民比較關注的問題重新劃定。

  半數人不滿意停車場管理

  ●哈爾濱市多數收費停車場的證照不齊全,如果逐一取締,那停車問題豈不亂了套?

  ▲調查:在記者調查采訪中,70%以上的市民不建議用取締的辦法來處罰黑停車場。哈爾濱市的張先生對記者說,許多收費停車場的經營者都是看中了停車場巨大的經濟效益纔鋌而走險的,因為車主有需求,停車場必然要存在,關健在管理。

  有半數的被調查者對現在哈爾濱市收費停車場的管理不滿意。首先,是對收費人員不滿意,許多收費人員並沒有經過正規的訓練,不能對進出的車輛進行正確的引導,有的收費員甚至連怎麼樣引導司機都不會。

  ▲建議:停車場的管理應該由一家負責,收上來的錢應該由政府統一支配。

  實行『泊位證』政策

  ●哈爾濱市機動車保有量近40萬輛(截至去年底),而泊位只有12萬多(近年統計),車往哪兒停?

  ▲調查:哈爾濱市的停車位『先天不足』,巨大的缺口遠遠滿足不了市民的停車需求。隨著車輛的增加,停車難的問題日益突出。按照國家規定,城市中每增加一輛注冊車輛,就應增加1.2至1.5個停車位,車輛泊位的合理狀態為1:1.15,即每輛車有1個泊位,外加15%的周轉量。按這個比例計算,哈爾濱市目前泊位的缺口在三分之二。

  ▲建議:實行『泊位證』政策,有車位買新車纔能上牌照,這樣可能會限制私家車的增長。

  保護行人路權

  ●行人和非機動車路權是否應該優先?政府是否應該出臺保障措施?

  ▲調查:目前,在哈爾濱市許多大街小巷、路邊和小區的街路旁,都停滿了車,導致行人的通道被佔據,對這一問題市民反響強烈。大家普遍呼吁應該保護行人和非機動車路權,政府應該對此進行乾預。

  ▲建議:設置臨時停車場時,對能夠提供充足車位的公共停車場服務半徑200米內不再審批;不足5米寬的人行道、不足7米寬的單行車道和不足10米寬的雙行車道不能設置停車場。

  多渠道建公共停車場

  ●公共建築未按停車場設置標准和設計規范配套建設停車場的,是否應在改擴建時補建?

  ▲調查:目前哈爾濱市許多公共建築因歷史遺留問題,當年在建設時將停車場挪作他用,應該在這些公共建築進行改擴建時進行補建。

  ▲建議: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建築和住宅區,應當按照國家和哈爾濱市停車場的設置標准和設計規范,配套建設停車場。利用政府投資、融資建設的城市道路、橋梁下、廣場等空間資源建設公共停車場的,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城市公共空間資源佔用費。

  火車站、客運碼頭、機場、道路客運站以及公共交通與自用車輛換乘的樞紐站、體育場、圖書館、醫院、會展場所、旅游景點、商務辦公樓及對外承辦行政事務的辦公場所;建築面積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場、旅館、餐飲、娛樂等經營性場所因客觀環境條件限制,無法補建停車場的,公共建築所有者應按要求異地就近配建停車場。

  停車場不得挪作他用

  ●單位和個人擅自改變批准建成的停車場使用功能或將停車位挪作他用是否應嚴罰?

  ▲調查:目前哈爾濱市一些大型商場和一些公共場所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私自將停車場變成攤位出租或挪作他用,對於這一狀況,應該嚴罰。

  ▲建議:停車場管理者未經相關部門批准,擅自改變機動車停車場的功能或者將停車位挪作他用的,應該由有關部門責令其限期恢復或按同類區域、同等規模就近重建停車場,並處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逾期不恢復或不重建的,應令其自責令時起至恢復或建成之日止,對責任單位按改變功能或挪作他用的停車位數,每個車位每日處以50元罰款,並對法人予以處罰,情節嚴重的可以查封。

  小區劃車位解決停車難

  ●目前哈爾濱市許多2000年以前建的住宅小區內沒有停車場,這樣的情況怎麼辦?

  ▲調查:哈爾濱市目前有相當一部分住宅小區因為建的年頭比較長,當時並沒有在小區內設停車場,致使近年來許多新購車的市民無處停車,因此在小區內到處亂停,還無人管理。

  ▲建議:已建成的住宅區沒有停車場或者停車場車位不夠的,經業主委員會同意,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在住宅區劃定停車位,不得佔用綠色用地和消防通道。因城市建設改造,需要拆除原有停車場的,由開發單位按同類地域相同規模,異地就近重建停車場。

  收費標准應體現人性化

  ●是否應該在不同地區、不同時段采取不同的收費標准?

  ▲調查:在調查中,關於停車收費的問題始終是熱點,有的市民認為收費高,還有的市民認為收費偏低。但是大家反映的共性問題是應該在不同地區、不同時段采取不同的收費標准,這樣比較合理,還可以緩解日益緊張的交通壓力。

  ▲建議:繁華的地方多收點,偏僻的地方就少收點,全部統一的價格缺少人性化。

  在規范和統一收費標准的同時,應該參考周邊城市的收費模式,按照區分時段和區域的辦法來劃分收費的檔次。如:城市中心區停車場的收費將高於其他地方,而在停車高峰期進入中心城區停車場的價格也將與其他時段不一樣等。這樣有利於運動價格杠杆來進行調節,以緩解高峰期和中心城區的停車壓力。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