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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規定私自發布小廣告 最高罰款3萬元
2008-04-27 17:03:24 來源:新華網  作者:范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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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哈爾濱4月27日電 黑龍江省大慶市日前發布了《關於開展小廣告綜合治理暫行規定》,對未經登記審核發布、噴繪、張貼和散發戶外小廣告者,最高罰款3萬元。

  小廣告被稱為城市的『牛皮癬』,是城市環境治理中的一個『頑癥』。大慶市為配合創建全國衛生城市出臺的新規中,對發布小廣告者除了行政處罰外,內容如涉及偽造、變賣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票據、印章等行為,將由公安部門查處。

  大慶市城管部門有關負責人表示,發布戶外廣告必須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查批准,大慶市還在一些社區規劃設置了便民廣告專欄。(完)(編輯:伊琳)

責任編輯: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