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8日訊 28日起,哈市道裡區工農北和清河灣棚戶區130萬平方米的棚戶區開始動遷,拆遷涉及8000餘戶居民,居民人數佔道裡區全區人數的1/30。本次拆遷5月27日結束,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產權調換。所轄區居民5月12日以前搬家並通過驗收的,政府將給予12000元錢獎勵,這是記者27日在道裡區拆遷辦了解到的。
新房面積差價
清河灣棚戶區: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在7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安置新房面積,免交結構差價。超出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就近上靠產權調換安置戶型內的部分,可以按照綜合建設成本多層1825元/平方米、高層2270元/平方米交納購房款。被拆遷人要求超過標准戶型建築面積安置房屋的,超出標准戶型之外的部分按照商品房銷售價格多層3800元/平方米,高層4300元/平方米交納購房款。
工農大街棚戶區:被拆遷住宅房屋建築面積小於70平方米的,產權調換房屋建築面積與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相等部分不結算差價,超出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但在就近上靠產權調換安置戶型內的部分,按照綜合建設成本價格交納購房款。超出安置戶型之外的部分按照商品房價格交納超面積購房款。多層綜合建設成本價格為1825元/平方米建築面積;高層綜合建設成本價格為227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多層商品房價格為375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高層商品房價格6層以下(含6層)和頂層為4200元/平方米建築面積。
樓層差價
兩個棚戶區被拆遷居民產權調換的住宅房屋樓層差價為:2層不加價;3層、5層增加2%;4層增加4%;6層是頂層減少8%,6層上有閣樓減2%;高層按6層起,每上昇一層每平方米加收50元,頂層不加價,高層6層以下不加不減價。
搬遷補助
對於選擇貨幣補助的被拆遷房屋搬家補助費按原房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0元一次性補助。實行產權調換的居民臨遷費以原房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10元計算,實行貨幣補償的一次性支付6個月臨遷補助費。實行產權調換的,在過渡期間按月支付臨遷補助費,每6個月發放一次,超過18個月的自逾期之月起,以原房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0元計算。
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金額低於《哈爾濱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最低補償7萬元的,按照最低補償標准7萬元執行。同時此次拆遷采取了越困難越優惠的政策,對持有《低保證》的被拆遷居民給予2萬元。
選擇貨幣補償的居民補償金額由房屋評估公司按照產權證照和使用證照標明的用途、建築面積、建築結構、成新等因素評估出具的結果確定。
無證照房屋處理
對具有拆遷范圍內哈市常住戶口、家庭人均建築面積低於哈市上年度人均建築面積標准、房屋具備居住條件和使用功能且長期在此居住且無其他住房的無證照房屋,建築面積50平方米以內的部分,救助補貼標准為建築面積每平方米800元,超出5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260元?300元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