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29日訊 哈爾濱市勞動保障局和市財政局近日聯合出臺《關於調整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准的通知》。據悉,從5月1日起,我市全面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調整後,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自付比例將平均降低9%。
住院起付標准和個人自付比例降低
根據《通知》,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起付標准將降低(見表一);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將在原基礎上翻一番,由原來的2.6萬元調整到5.2萬元。
另外,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自付比例將平均降低9%。(見表二)
特殊慢性病補貼增加5個病種
據了解,2007年我市出臺了《哈爾濱市醫療保險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醫療費補貼暫行辦法》,對高血壓病合並癥(3級,合並心、腦、腎、主動脈或視網膜病變之一者),腦血管意外偏癱(腦出血或腦梗塞引起)等8類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給予醫療費補貼。
根據我市慢性病發病率和當前統籌基金支付能力,《通知》又將肺源性心髒病(慢性心衰)、風濕性心髒病(心功能三級)、肝豆狀核變性、系統性紅斑狼瘡、精神分裂癥(慢性期)共5個病種增加為特殊慢性病門診治療醫療費補貼的病種,享受特殊慢性病病種醫療費補貼待遇的人員,將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每季度給予450元到600元不等的門診補貼。
住院起付標准變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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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
一級醫療機構 |
二級醫療機構 |
三級醫療機構 |
現行標准 |
240元 |
300元 |
600元 |
900元 |
新標准 |
200元 |
240元 |
480元 |
720元 |
個人自付比例變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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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醫療費用 |
個人自付比例 |
現行標准 |
0.5萬元到1萬元之間 |
在職職工14%,退休職工11% |
1萬元到2.6萬元之間 |
在職職工16%,退休職工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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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萬元到15萬元之間 |
在職職工和退休職工均為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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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標准 |
0.5萬元到1萬元之間 |
在職職工12%,退休職工9% |
1萬元到5.2萬元之間 |
在職職工14%,退休職工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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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萬元到15萬元之間 |
在職職工和退休職工均為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