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4月30日訊 記者昨天從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失業保險中心對參保單位申報繳費基數已核定完畢。按照《關於調整2008年度失業保險費最低繳費基數的通知》,5月起,失業保險繳費將以新基數進行收繳。對未按時申報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的參保單位,將根據社平工資和企業上年繳費基數確定。
未按時申報失業保險繳費基數的參保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達到社會平均工資60%的,從5月起失業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為每人每月上年實際繳費工資的110%;上年月平均工資未達到社會平均工資60%的,從5月起失業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為社會平均工資的60%,即每人每月按1105.2元×3%=33.16元收繳失業保險費,並從6月起失業保險繳費基數調整為5月繳費基數的110%,即每人每月按1105.2元×110%×3%=36.48元收繳失業保險費。
責任編輯:隋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