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5日訊 因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綏芬河市一家兒童用品店近日被查處。
日前,綏芬河市工商局根據群眾舉報,對綏芬河市山城路西側新世紀大酒店6廳的溫馨鞋店進行了檢查,發現該店的貨品櫃臺裡銷售帶有奧運吉祥物福娃標志的兒童書包。這家店的老板承認,出售的奧運書包未經授權,也未得到國家奧林匹克相關機構的許可。老板說,為增加小店的經營收入,從1月2日開始,就從哈爾濱市透籠街市場一次性購進帶有福娃標志的兒童書包152個。
據工商所工作人員介紹,國務院於2002年出臺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條例》規定,奧林匹克五環標志、『奧林匹亞』、『奧林匹克運動會』、『奧運會』、『奧運』等名稱都受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未經授權均不得擅自為商業目的或潛在商業目的使用。
工商部門隨即責令該店整改,停止使用奧運標志,並沒收、銷毀帶有侵犯奧林匹克吉祥物福娃標志圖案的兒童書包,罰款人民幣3500元。
責任編輯:孫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