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5日訊 56歲的吉林人王國富來哈打工已有15個年頭了,喪偶多年的他想找一個伴兒。去年,他在哈市一家婚介所結識了一個自稱經營酒樓和配貨站的『富婆』,相處三個月後,對方以各種理由花了他一萬多元後就失蹤了,婚介所也人去樓空。日前,老王發現該婚介所再次登出征婚廣告。記者連續幾日對這家位於南崗區巴陵街79號的佳人婚介所進行了暗訪,發現婚托兒與婚介所合伙騙人的內幕。
1花了萬元『富婆』跑了
2007年4月13日,王國富向記者介紹了他被騙的經過。去年5月,他看到一則征婚廣告:某女,41歲,身高1.64米,喪偶,高貴貌美,經營酒樓,獨居100平方米住房,只求60歲以下,有緣的踏實男子共度幸福生活。『我條件不好,每月打工掙的600多元錢只夠租房和吃喝的,但廣告上對男方的職業、戶口、收入沒有要求,我就想試試。』老王撥通了佳人婚介所工作人員吳某的電話。第二天,他就得到了回音,女方對他的條件挺滿意,要求盡快見面。
老王交了100元見面費,在婚介所裡見到了一個自稱叫高艷的女老板。第一次見面,兩人談得很投緣,老王有些飄飄然。分手時,吳某說,必須再交400元中介費,纔能得到高艷的電話,老王一想,這麼好的女人要跟自己處,便交了錢。
此後,這位女老板不但沒給老王花過一分錢,反倒成了填不滿的無底洞。『她說腿上長個疔,我湊了1500元給她拿去治病。』每逢大小節日,高艷都會打電話暗示老王拿錢。高艷還向老王要戒指、衣服,短短三個月,老王已經在高艷身上花了1萬多元。老王盤算著,應該求婚了。於是對高艷提出了登記的請求,高艷很痛快地答應了。可等老王再找上門時,高艷卻失蹤了。
此後,老王多次找到佳人婚介,但是,婚介所乾脆關門了,他便到派出所求助。民警調出戶籍檔案,搜索到了31個叫高艷的人,經老王辨認,都不是那個高艷,說明高艷的身份資料是假的。
2一唱一和催你交錢
今年3月30日,老王無意中發現了佳人婚介所的廣告。了解這一情況後,記者一行二人前去佳人婚介所征婚,希望能夠碰見高艷。4月15日,婚介所吳某打來電話,給假稱『陳先生』的記者推薦了兩個女士,一個是做化妝品批發生意的,一個是搞藥材的,都是單身女老板。為了弄清這兩人中是否有高艷,『陳先生』說對兩人都中意,吳某遂安排於當天下午與一人見面,見面費680元。經討價還價,吳某終於同意先交100元,其餘的見面後滿意了再補交。
記者和『陳先生』一同去婚介所赴約,交了100元,所謂的女老板出現了,但經躲在門外車中的王國富辨認,此人不是高艷。和老王所述大致相同,這個叫劉艷的女老板也一眼看中『陳先生』,大有相見恨晚之意。吳某隨即催促『陳先生』再交剩餘的中介費。劉艷也在一旁幫腔說:『費用得交,不交,人家不給你留我的電話,咱們就再聯系不了了。』兩人一唱一和,記者稱下樓取錢纔脫了身。按照婚介所上登記的資料,記者在公安部門的戶籍檔案上,也沒有搜到這個劉艷。
3婚托被抓個正著
4月16日10時,記者又和『陳先生』來到佳人婚介,吳某要求他必須再交300元,纔能相親。交完錢,幾分鍾後,一個身穿淺色風衣的中年婦女出現了,她叫張艷,是做化妝品批發生意的。這個富婆也對『陳先生』一見鍾情,吳某說再交280元費用,就可以繼續相處了。經王國富辨認,這個張艷也不是高艷,老王只好撥打110報警。
很快,奮斗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從工商登記上來看,吳某注冊的婚介所地點在香坊區。吳某稱自己是幫忙的,不是老板。見民警來,張艷不見了蹤影。隨後,民警在四樓發現了張艷,張否認自己來征婚的事實,稱自己是吳某的朋友。
民警把當事雙方帶到了派出所。吳某強調高艷騙錢的行為與婚介所無關。對於高艷和劉艷的真實身份,吳某一臉無辜地回答:『人家來了,我能攆出去嗎?現在掙點中介費也不容易。』
據了解,這家婚介所平時很少開門營業,只是有人打電話征婚時,吳某纔會出來收費安排二人見面,見男方被女方的條件吸引後,就收男方的中介費。經民警了解,張艷與吳某確實相識,兩人合伙騙陳先生的中介費。目前佳人婚介已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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