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6日訊 記者5日從市政府獲悉,從今年開始,哈爾濱市每年度的惠民行動項目的進展情況都將進行定期、適時通報,以便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日前市政府出臺了《哈爾濱市惠民行動工作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哈爾濱市每年度的惠民行動應當以能夠解決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問題、切實改善民生為標准。每年的惠民項目,哈爾濱市政府應適時通過新聞媒體及政府網站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征集惠民行動項目建議。社會公眾可通過信函、網站等渠道向市政府反饋。年度惠民行動項目意見討論稿最終經哈爾濱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再通過新聞媒體和政府網站征求社會公眾意見,同時征求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意見。根據有關意見,哈爾濱市政府辦公廳對年度惠民行動項目意見進行完善後,提交市委常委會審議確定。經確定後,呈報常務副市長、市長簽發。
對於每年度惠民行動項目的落實情況,辦法規定,哈爾濱市政府將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公眾通報年度惠民行動項目,接受社會公眾監督。而哈爾濱市政府相關部門也將采取明查暗訪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對惠民行動項目進行實地督查評估,了解項目進展情況,督促推進項目落實,通報有關情況並根據有關規定予以考評打分,計入年度工作責任制考核。(本報記者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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