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5月13日訊 記者12日了解到,市水務局開始對哈爾濱市198個入河排污口進行復查。這次復查工作將持續到6月30日,范圍是松花江哈爾濱市區段(含呼蘭區、阿城區)沿岸所有入河排污口(排入市政管網的不在此范圍內),向呼蘭河、馬家溝、何家溝、信義溝、阿什河、運糧河等市區內河排放污水所設置的排污口。
這次復查的內容包括兩項:對已登記的單位,抽查其實際排污狀況與登記情況是否相符、是否按審查要求設置排污口;新建、改建、擴建入河排污口設置單位是否按規定到市水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手續。原有入河排污口始終未辦理手續的,將視為新建排污口辦理相關手續,對拒不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將按國家《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進行處理。
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審查同意,擅自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依據職權,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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