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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災區在黑龍江省務工人員返鄉享受帶薪年假
2008-05-29 10:20:07 來源:東北網-黑龍江日報  作者:林樂君 王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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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5月29日訊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28日下發《關於做好抗震救災期間社會保障和就業援助工作的通知》,將有一系列社會保障和就業援助政策惠及地震災區來黑龍江省務工人員。

  -災區務工人員可優先安置在公益性崗位,享受相應的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在本轄區內開發的就業崗位也將優先安置其就業。

  -黑龍江省各地就業服務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將為其設立就業綠色通道,開闢就業直通車,免費提供崗位信息諮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對崗位不挑不揀的,將在五個工作日內推薦其就業。

  -地震災區來黑龍江省務工人員將與黑龍江省各類失業人員享受同等的職業培訓補貼待遇,並將優先安排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同時還將享受職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培訓後優先安排就業的待遇。

  -對目前在黑龍江省高校就讀的地震災區籍高校學生,畢業後如本人願留在黑龍江省就業的,按《通知》將為其提供免費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等就業服務。對轉移到黑龍江省就讀的300名技校學生,將免收學費、生活費,畢業後如本人願留在黑龍江省就業的,可享受黑龍江省下崗失業人員同等就業扶持政策。

  -按規定,凡來自地震災區務工人員在黑龍江省穩定就業半年以上並辦理失業登記的,可享受黑龍江省下崗失業人員同等就業扶持政策。對用人單位吸納地震災區來黑務工人員就業,並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社保補貼和崗位補貼等。

  -凡參加黑龍江省基本醫療保險的地震災區務工人員在此次地震中受傷的,其在地震災區及其他地區急救、搶救所必需的藥品及診療項目納入醫療保險的支付范圍。對異地就醫的受災參保人員,各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及時為其結算醫療費用。

  -凡參加黑龍江省工傷保險的地震災區務工人員,震期在災區或回家在救災活動中受到意外傷害的可視同工傷,享受黑龍江省工傷保險待遇。

  -對地震災區來黑龍江省務工人員,黑龍江省各地勞動部門將督促用人單位嚴格執行國家關於帶薪年休假規定,對家庭受災本人要求返鄉的,將安排其帶薪休假,按時足額發放休假工資。同時對返鄉人員的交通費用還將給予補助等。

  -按規定,對涉及地震災區在黑龍江省務工人員的勞動爭議案件,勞動仲裁部門要優先處理,來自地震災區受災務工人員追索2008年5月1日後的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案件,裁決用人單位先予執行。

  據省勞動保障廳負責同志介紹,目前,他們已經組織了街道、社區勞動保障工作機構工作人員對邊區內來自災區務工人員進行調查摸底和認定,本月底前這部分群體將享受到各項支持政策。

責任編輯:孫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