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3日訊 一男子專門在夜晚蹲守在居民小區的樓道內,見有單身的女性回家便實施搶劫。去年8月至10月短短三個月裡,他共實施搶劫十三起。日前,該男子被道裡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0年。
據介紹,34歲的馬某家住肇東市,沒有固定職業。去年8月14日22時30分,馬某在道裡區一小區樓下,將一名回家的女市民拽倒並用腳踢其面部,將其挎包搶走,包內有300元錢和一部手機。去年8月27日22時50分,馬某在道裡區一居民小區二樓緩臺處,將一女子挎包搶走。去年9月24日22時許,馬某在一小區單元門洞裡,逼住一女子,將她手中的挎包搶走。從去年8月至10月的三個月裡,馬某用同樣手段實施樓道搶劫13起,搶劫數額共計12000餘元。日前,道裡區法院以搶劫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20年,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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