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4日訊(記者雷蕾) 3日14時42分,哈爾濱大世界商城地下二層發生火災,過火面積5㎡。直接財產損失為3500元。目前,三名責任人被行政拘留十日。火災原因正在調查中。
記者從今天召開的哈爾濱市公安消防支隊新聞媒體通報會上獲悉,哈爾濱大世界商城是此起火災直接責任單位,給予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行政處罰。邱佩明,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有領導責任,給予拘留十日、罰款人民幣1千元的行政處罰。丁勇,單位辦公室副主任,擅自將場地借給鄭曉丹設置倉庫,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人民幣2千元的行政處罰。鄭曉丹,擅自借用場地設置倉庫,且疏於管理,負有直接責任,給予行政拘留十日、罰款人民幣1千元的行政處罰。
2008年5月10日17時4分,哈爾濱大世界商城地下二層倉庫起火,過火面積12㎡,火災直接財產損失5300元。根據現場勘察認定,起火部位是大世界商城地下二層0號倉庫。起火原因是地下二層鍋爐房改造過程中,工人用氣焊切割牆壁上的鐵管,火花從鐵管內迸到隔壁0號倉庫內,引燃庫房內貨物起火。在不到1個月的時間裡,該商城再次發生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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