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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看熱鬧引來殺身之禍 殺人者被判死刑
2008-06-05 10:57:39 來源:東北網-新晚報  作者:解娟 鄧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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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5日訊 一名男子因酒後駕車與女友在車內發生爭執,當街毆打女友,而後竟然遷怒看熱鬧的人,將一無辜路人刺死。日前,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許鵬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據法院辦案人員介紹,許鵬現年30歲,最後一次刑滿釋放還沒超過5個年頭。1993年,因犯強奸罪許鵬被判有期徒刑三年。1998年,許鵬又因犯奸淫幼女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

  2007年8月20日晚20時40分許,許鵬與女友駕車回住所途中,因車速過快,女友提出異議,他們二人在車內發生激烈爭吵。當車開到道裡區上海街附近路段時,許鵬停下車來,動手毆打女友。此時,恰逢路人范某、關某途經此處,看到兩人爭吵動手,停步觀望。許鵬見狀更加氣憤,操起放在車內的一把刀下車,一邊辱罵二人,一邊揮刀砍向對方。他先用刀刺中關某右腹部及左上臂。關某被刺後立即逃離現場,乘坐一輛出租車前往附近醫院救治。隨後,許鵬又用刀刺向被害人范某的頭、胸、腹、背部。將路人范某刺倒後,許鵬與女友駕車離開現場。范某被『120』急救車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於次日死亡。經法醫鑒定,被害人范某系因胸、腹、背部被刺致失血性休克,呼吸循環功能衰竭死亡;被害人關某的腹部、左上臂損傷均構成輕微傷。

  市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許鵬酒後持刀行凶,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輕微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刑滿釋放後五年內再犯罪,系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依照相關規定對許鵬判處死刑。

責任編輯:宋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