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6日訊 記者從市糾風辦了解到,哈爾濱市日前出臺了《2008年哈爾濱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價格監管政策的落實工作方案》,其中確定,建立保障低收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長效機制,編制低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同時,對供電、供氣、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業價格和旅游參觀點門票價格暫緩調整。
《方案》要求,引導重點流通企業增加生活必需品進貨量,落實好小包裝成品糧、食用植物油和豬肉的適度儲備工作,保證居民消費和市場需求。在市場供需出現矛盾時,協調企業加大生產力度,適時投放政府儲備,緩解市場供應壓力,平抑市場物價。查處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等違法經營活動,防止商品變相漲價,查處亂加價、亂收費、價格欺詐及通過行業協議價格、協調價格或價格聯盟等形式串通提價、聯合定價等擾亂價格秩序的行為。
嚴格控制政府提價項目,穩定各類學校學費、住宿費標准,保持醫療服務價格穩定。對供電、供氣、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業價格和旅游參觀點門票價格暫緩調整。對今年必須出臺的調價項目,要充分考慮企業和群眾的承受能力,防止因調價引發價格過快上漲。
建立保障低收入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長效機制,編制哈市低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在出臺調價項目時,凡是對低收入群體生活影響較大的,必須同步出臺補貼或救助措施,並結合實際加大優惠力度。在重要節日和價格異常波動期間投放價格調節基金,對關系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的部分商品實際定點、定量、定品種價格補貼,保障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需要。
責任編輯:隋洪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