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6日訊 記者5日從哈爾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哈爾濱市將對勞動力市場中的非法用工和違法犯罪行為實施有獎舉報制度。目前,舉報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成年人、惡意欠薪等四種行為的最高將獲得2000元的獎勵。
據介紹,舉報人如發現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歲未成年人,人數較多、用工滿六個月以上的;用人單位惡意拖欠勞動者(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情節特別嚴重的;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者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數額較大、情節嚴重的、四種違法違規行為,可通過電話、書信或親自到勞動部門三種方式進行舉報。
舉報後,經查證屬實的,勞動部門將視違法行為具體情況,按處罰額的1.2%獎勵舉報人。其中舉報用人單位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的獎勵最高金額不超過2000元;舉報用人單位無故克扣拖欠勞動者工資或不執行最低工資標准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元;舉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元;騙取社會保險待遇或者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獎勵最高不超過2000元。
按規定,舉報時,舉報人要據實提供被舉報單位的名稱、地址(或違法事件發生地)負責人姓名或被舉報人姓名以及基本違法事實。舉報人以個人名義舉報的應當提供自己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居住地址、聯系方式;以組織名義舉報的,應當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等材料。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的監察人員對舉報人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舉報材料及舉報人的情況向外界透露。
責任編輯:孫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