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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治理公路"三亂" 執法部門不得下罰款指標
2008-06-10 10:28:09 來源:東北網-生活報  作者: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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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北網6月10日訊 今年哈爾濱將對擅自變更設站位置的公路道橋收費站和檢查站進行清理整頓,對超過批准收費期限和經營期滿的收費站將一律撤銷。而符合規定的收費站(卡)則要重新登記向社會公示。這是記者9日從哈爾濱市日前制定的2008年哈爾濱市治理公路『三亂』工作方案中獲悉的。

  合規收費站(卡)要公示

  據悉,今年,哈市將清理整頓收費站(卡)及向機動車亂收費問題,對擅自變更設站位置的公路道橋收費站和檢查站進行清理整頓,對超過批准收費期限和經營期滿的收費站一律撤銷。對符合國家規定的收費站(卡)要重新登記,經省政府審批後向社會公示,實行目錄管理。要嚴格規范經國家和省政府批准的個別部門季節性、突發性設站行為,完成任務或季節過後立即撤除。嚴格動檢、植物防疫監督檢查站的設置和監督管理。林業部門的防火檢查站在非防火期不准攔截、檢查非拉運木材和山產品的過往車輛。

  執法部門不得下達罰款指標

  在今年治理公路『三亂』中,哈市還將嚴查有關執法部門的執法行為,規定除交通、公安、林業部門以外,任何單位和部門一律不准上路設卡、截車、檢查、收費和罰款。有上路權的執法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下達收費、罰款指標。對各執法部門上路執法人員進行清理備案,不具備執法資格的人員要清除執法隊伍。對各執法部門的執法案卷、執法程序進行檢查。今年哈市相關部門將對各執法部門的執法案卷、執法程序進行兩次檢查,不合格的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和有重大錯誤的,依據有關規定追究相關領導責任。不合格的執法人員將調離執法崗位。

  24小時內超限超載不得重復罰

  針對超載超限運輸行為,哈市今年將按照『源頭封阻、科學檢測、卸載放行、聯合執法』的原則進行綜合治理,嚴禁憑經驗、目測檢查,嚴查以罰代卸、以罰代糾、權錢交易等行為。哈市各區、縣交通和公安部門在治理超限超載過程中,對24小時內已被處罰或卸載,且能夠出示與法律文書記載的卸載後質量相一致的,不得重復處罰,在無交通安全隱患的情況下不得重復卸載;已被公路管理或公安交管任何一個部門查處的,在無交通安全隱患的前提下,另一部門不得重復查處。對交通違法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給予重復罰款的行政處罰,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

  『綠色通道』不准隨意攔車檢查

  為保證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暢通,哈市規定,將保證蔬菜運輸、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京哈公路哈爾濱段、哈綏公路哈爾濱段、哈大公路哈爾濱段、哈同公路哈爾濱段等4條『綠色通道』及省內文明樣板路的農產品流通環境。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准在『綠色通道』和文明樣板路上隨意攔車檢查;有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的,公安交通部門要嚴格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不得違規滯留車輛;對有超速行駛等其他嚴重危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能當場處罰的依據簡易程序處罰後及時放行。城市出入口的公安檢查站對非通緝車輛一律不准隨意攔截;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正常行駛的外籍車輛和無明顯違法行為的省內車輛,一律不准攔車檢查、扣車、扣證和罰款。

責任編輯:張喜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