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6月17日訊 連日來,記者在調查中得知,哈爾濱市目前存在為數不少被物業或房產部門棄管的居民樓,這些樓多為獨立存在的。由於目前法律對棄管沒有明文規定,以致物業公司棄管現象愈演愈烈。
【調查】孤樓遭棄管生存遇尷尬
目前,哈爾濱市有一部分建成時間較長且錯過拆遷的樓房成了被棄管的孤樓。由於長期沒有物業公司的管理,居民常受漏水、斷水及垃圾等問題的困擾,致使生活常遇尷尬。
道外區向前街的居民自2007年10月起就開始停水,為了正常用水,居民只能從附近的鄰居家花錢買水。負責此處供水的太平自來水供水公司表示,供水主乾線並沒出現故障,分析是入戶管線發生了堵塞,供水公司建議他們找房產部門協調。可是這條街上全是平房,根本沒有物業或是房產部門。
14日,在南崗區比樂街37號居民姜某家中,記者看到他家擺著兩個水缸,姜某說,自從1990年這棟樓建好以來水壓就低,3層樓以上的居民吃水很困難。據了解,這棟孤樓住在3層以上的居民家家有水缸、戶戶修水箱。因為他們只有在夜裡纔能接到水,這種情況已經持續18年了。
道裡區前進小區9號也是被物業棄管的孤樓,該樓地下室裡積水15年沒有人管。15日,居民告訴記者,該小區9號樓共7層,有112戶住戶。自從1993年入住後,該樓的地下室就經常返水。15年來,水越冒越多,現在足有2米多深。每年轉暖後,都會滋生許多黑色的蚊子,居民苦不堪言。
【管理】法律無明文棄管能奈何
哈爾濱市房產住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雖然有一些居民樓被棄管,可是目前的法律尚無明文規定,應當如何處理棄管居民樓的物業公司,這是導致居民樓頻繁被棄管的一個重要原因。
『物業公司的管理都是商業化服務,如果不掙錢甚至是賠錢,那麼當然不會有公司願意接管已被棄管多年的孤樓。』這位負責人算了一筆賬:按每平方米一元錢物業管理費來算,一個100萬平方米的居民小區物業公司每年的收入為100萬元,這樣的物業公司完全有能力為小區供水二次加壓,並及時維修居民樓。可是如果僅僅是一棟面積不滿5000平方米的居民樓,那麼物業的收入每年僅為5000元,這樣的收入根本不夠樓房日常養護,也就造成了棄管孤樓無人接管的現狀。
《物權法》規定,物業公司與業主是僱傭與服務的關系。目前,哈爾濱市房管部門尚無明文規定物業公司對棄管小區應承擔的責任。導致物業公司發現管理居民樓不掙錢以後就棄管,而一些居民樓因長期棄管而造成年久失修,時間越長越不容易找到新物業來管理。
【建議】癥結在溝通收費應透明
『癥結主要在溝通,很多時候居民不知道物業費都乾什麼用了,如果物業公司在收取物業費的時候能將這筆款項的用途公布就會好很多。』市民付女士說,『物業公司雖然收取了物業費,但是家裡的水、電等線路損壞時,物業都說這些不是公用設施,沒有義務維修。雖然也交物業費,但很多居民不知這筆費用都用在哪兒了,所以心裡不舒服。』
哈爾濱市某物業公司經理說,該物業公司在收費上是透明的,包括物業公司通過小居資源來得到的收益都會向小區的居民公布賬目,並將這筆錢花在小區居民的生活中。據了解,這個小區極少發生拖欠物業管理費的現象。